银川市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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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银川市检察院为贯彻落实区、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谋划好2018年民事行政检察尤其是公益诉讼工作,强弱项、补短板、抓重点、转职能、破难题,出台十二条具体措施助力公益诉讼工作。
1.强化领导责任,加强组织保障。各检察院党组和检察长要将民行检察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进行重点谋划部署。各院党组每年专题研究民行检察工作不少于2次,市院检察长调研指导基层民行检察工作不少于1次,主管检察长调研指导不少于2次。重大、疑难及第一件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各级院领导要亲自办理、亲自协调。
2.坚持固强补弱,提高民行检察核心业务办案规模。围绕关键核心指标,保持办案力度,严格把握抗诉标准,提高办理提请抗诉、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案件的数量和质量,加强对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导致错误裁判、错误执行等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深入开展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和支持起诉工作。2018年,每个基层院提请抗诉不少于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不少于3件;市院提请抗诉、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及改判数要比上年度提高5%--10%。
3.成立行政检察部(公益诉讼监督协调指挥中心)。市院将探索组建行政检察部(公益诉讼协调指挥中心),基层院成立公益诉讼办案组。
具体职能:1.直接办理行政和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提办、领办、挂牌督办有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3.负责统一协调指挥两级院公益诉讼办案力量。4.负责与本院内设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机制建设。5.负责与党委、人大、行政机关、法院等部门的外部沟通协调及相关机制建设。6.承担原“两法衔接”工作相应职能。7.对行政生效裁判、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行政裁判执行及行政非诉执行进行监督。8.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9.进行经验总结和理论调研。10.负责两级院公益诉讼宣传工作。
人员设置:市院公益诉讼监督协调指挥中心有一名院领导专管,从民行处指定一名政治觉悟高、领导协调指挥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员额检察官负总责,从市院其他部门选调四名员额检察官、二名检察辅助人员、一名书记员组成。
4.充分运用“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强化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将原隶属于侦查监督部门的“两法衔接”平台及人员划转至行政检察部统一管理,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以及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的监督。
5.探索公益诉讼案件一体化办理机制。统一管理案件线索、统一研判监督策略、统一指定案件管辖、统一调配办案力量、统一指挥办案工作、统一发布案件信息。
6.成立公益诉讼办案人才库和专家咨询委员会。从两级院公诉、侦监、民行等部门选拔业务骨干成立公益诉讼办案人才库,保证公益诉讼各阶段对不同能力人才的需求。从高等院校、人大内司委、政府法制办、法院、律师队伍及鉴定机构等部门选聘一些对公益诉讼工作和行政法具有一定理论和实践研究的法学专家、资深法官、律师及专业鉴定专家等组成公益诉讼专家咨询委员会,把脉问诊公益诉讼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7.培养打造优秀公益诉讼办案团队。采取从法院选调,从内部调整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将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业务精通的人员充实到公益诉讼办案一线。加强高层次和有针对性的培训,打造“能办案、能指导、能调研、能协调”的“四能”团队。
8.加快落实民行部门负责人担任检委会委员事宜。通过此问题的解决,提升检委会研究讨论民行诉讼监督案件及公益诉讼案件质量的现实需要。
9.加强内部沟通和外部协调,最大限度的发挥公益诉讼工作合力。一是完善检察机关内部工作配合机制。制定《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配合的规定(试行)》,建立健全各业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对外汇报沟通。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公益诉讼开展情况,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积极争取政府、监察委的支持。两级院要适时召开与相关行政机关的联席会议,探索建立与环保、国土、食品药品安全等行政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衔接机制、与人民法院的协调配合机制和向监察委移送违法违纪线索的衔接机制。
10.加强经费和设备保障。对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所需经费、车辆、设备等优先支持、优先保障。由市院购买无人机、执法记录仪,无人机由市院技术处统一管理,配合两级院勘验公益诉讼案件现场、调查取证等办案需要。
11.实行目标导向激励工作机制。市院在重点抓好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黄河流域(宁夏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医疗垃圾处理三个专项监督活动的同时,根据银川实际,重点聚焦生态环境,开展生态检察专项活动。市院将结合各院实际,给各基层院下达收集线索、立案、提出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的目标任务及完成时限和效果,及时修改考核办法,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考核细则。
12.开展公益诉讼集中宣传活动,多元化收集公益诉讼线索。市院将根据情况,适时开好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组织两级院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诉讼宣传活动,依靠群众并利用媒体曝光以及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提议案和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发现线索。探索建立有效线索奖励机制,充分利用12309检察监督受理电话收集公益诉讼线索。